虛擬貨幣挖礦末日已到?
近日,中國國家發改委通報:我國將以產業式集中式“挖礦”(業界指虛擬貨幣的生產過程)、國有單位涉及“挖礦”和比特幣“挖礦”為重點,全面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擾亂正常金融秩序消耗浪費電力資源 多部門聯合圍剿虛擬貨幣“挖礦”行為 虛擬貨幣不是真正的貨幣,不應該也不能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然而,近年來卻流行起用虛擬貨幣進行交易的行為,有的甚至以此進行非法集資、詐騙、傳銷、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 今年以來,多部門聯合開展全面全鏈條圍剿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人民銀行會同有關部門印發了《關於進一步防範和處置虛擬貨幣交易炒作風險的通知》,明確虛擬貨幣相關業務活動屬於非法金融活動;國家發改委公開徵求《市場准入負面清單(2021年版)》意見時,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列入淘汰類。 業內專家接受《法治日報》記者採訪時說,虛擬貨幣在中國沒有生存的土壤,在中國境內所有與虛擬貨幣有關的活動都將被列為非法金融活動,全面取締或關閉。 持續高壓態勢 歡迎監督舉報 11月3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消息,江西省政協原黨組成員、副主席肖毅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值得注意的是,在通報肖毅違紀違法的問題中有一條提及,肖毅濫用職權引進和支持企業從事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要求的虛擬貨幣“挖礦”活動。 這是我國首例政府公職人員因涉及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受到嚴肅處理。 在11月16日國家發改委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新聞發言人表示,發改委將持續做好虛擬貨幣“挖礦”全鏈條治理工作,以高壓態勢持續整治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建立長效機制,嚴防“死灰復燃”。 對執行居民電價的單位,若發現參與虛擬貨幣“挖礦”活動,將研究對其加徵懲罰性電價。 對此,業內人士評析,無論是存量的集中式“挖礦”項目,還是分散式的個人“挖礦”,都是屬於違法行為。 此次,發改委對非法“挖礦”持續整治,不僅嚴查國有單位機房“挖礦”,個人行為也存在風險。目前各省市區已開展對虛擬貨幣“挖礦”行為排查工作,包括IP地址總數、IP地址歸屬和性質等。 11月17日,貴陽市發改委發布《關於設立整治虛擬貨幣“挖礦”舉報電話的公告》表示,該市將保持整治虛擬貨幣“挖礦”高壓態勢,開通整治舉報渠道,歡迎各界群眾監督舉報。 舉報受理範圍包括: 偽裝成數據中心享受稅收、土地、電價等方面優惠政策的虛擬貨幣“挖礦”企業;其他多種隱藏形式進行“挖礦”企業、網吧;為從事虛擬貨幣“挖礦”企業提供場地租賃等服務的企業和個人;通過非法手段獲取電力供應,從事虛擬貨幣“挖礦”活動的企業。 擾亂金融秩序 消耗能源資源 所謂虛擬貨幣“挖礦”行為,以比特幣為例,實質是以專用計算機節點為比特幣系統計算隨機哈希函數的正確答案,進而爭奪區塊的記賬權,從而獲得比特幣獎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