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正推動其虛擬資產監管體系的全新擴展,監管部門於近日完成對虛擬資產交易商與保管人新牌照制度的諮詢階段,旨在加強對更廣泛數位資產市場的監督。金融管理局及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於12月24日宣布,所有在香港提供虛擬資產交易或保管服務的公司,將在新框架生效後,必須取得相關牌照。
此次擴展方案是在多月諮詢後推出的,目標在於填補由於虛擬資產交易逐步擴展到場外交易、經紀服務及第三方保管等領域而出現的監管空檔。監管機構表示,該提案獲得市場廣泛支持,現在將進入立法程序,這是根據證監會的ASPIRe路線圖建立一套全面數位資產規範的又一重要步驟。
根據證監會的說明,所有虛擬資產交易商將受到類似現有證券交易規範的管理,包括涵蓋虛擬貨幣與法幣兌換、虛擬貨幣之間的轉換、經紀服務、批量交易及相關顧問職能,無論是線上方式或實體營運場所,皆需符合新規定。這表示,OTC交易和經紀服務首次納入受到監管範圍。
此外,未來的保管制度也將建立專門的牌照架構,用於保障客戶資產的安全。任何在香港持有或控制客戶虛擬資產私鑰的實體,須取得牌照或註冊。監管機構指出,此制度將著重於資產安全,規定嚴格的客戶資產隔離措施、內部控制、網路安全標準與商業連續性計畫,以降低資安與資產風險。
交易商須將客戶資產存放於已獲牌照或註冊的保管人,且兩大制度皆會對申請者實施適格性與誠信要求,並設定最低資金門檻。預估交易商的資本需達港幣500萬元,保管人則要求更高,支付資本至少需達一千萬元。

除了交易商與保管人制度外,監管機構也將進一步就虛擬資產諮詢與管理服務提供牌照擴展的相關方案,進行公眾諮詢。這將使證監會有權監督與處分相關的公司,與傳統金融行業的監理模式類似。證監會行政總裁梁潔瓊表示,擴展的監管架構旨在建立一個安全且具競爭力的數位資產生態系,同時強化投資者保障。
監管機構鼓勵相關企業提前與證監會進行預申請諮詢,以便更好地準備合規措施。此舉進一步建立在過去一年的一系列規範措施之上。香港早已規定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須獲牌照,目前已有11個交易所取得正式許可,取代先前的自願認可制度。此外,香港還於2025年正式實施穩定幣條例,建立了針對穩定幣發行商的牌照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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